岗位职责:
1、对新联合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、评估,出具监察报告;
2、对控股公司及各产业集团的大额招标项目组织会审招标文件,并对大额招标项目开标进行监标; 对招标工作进行检查、评估,配合法务对招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;
3、会同审计、法务对新联合系风险事件进行追踪、督办; 对违规事项进行调查、跟踪、督导;
4、检查、督导新联合系风险管理措施落实情况; 接受、处理新联合系的投诉举报和员工申诉;
任职条件:
1、在岗年龄区间:30-45岁;
2、教育背景:本科学历,经济、管理相关专业;
3、职称和执业资格:中级以上职称、国家司法考试资格;
4、工作经验:3年及以上大、中型法务或企业管理工作经验,有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